
公告日期:2025-06-23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5-026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37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6 2025/6/27 2025/6/27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5 月 29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7 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453,340,000 股,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4,336,109 股后的股本 449,003,891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6,613,143.97 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实施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0.037 元/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49,003,891×0.037)÷453,340,000≈0.0366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366)÷(1+0)。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26 2025/6/27 2025/6/27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Finer Pharma Inc.、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宣亿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浦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其股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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