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5-051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春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6 日
附件:
1.王春凤女士简历
198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北大学(分校)学士。
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任北京众星汇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专员;2006年 6 月加入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至今任嘉和美康(北
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2020 年 4 月至 2025 年 7 月任嘉和美
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春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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