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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17:22:40 股吧网页版
嘉和美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 er B,L iz eSOH O ,2 0L ize R oad,Fen gta iD istr ict,B e ijingPRC hina
电 话 ( t e l )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

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1057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部于 2025 年 05 月 19 日出具的《关于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2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我们”)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和美康”“公司”)2024 年度的年报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1. 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2024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92 亿元,同比减少 14.85%,实现归
母净利润-2.56 亿元,同比减少 893.31%,为上市后首次亏损。公司综合毛利率为 35.38%,同比减少 15.19 个百分点,变动较大。分产品看,自制软件销售产
品收入为 2.82 亿元,同比减少 34.70%,毛利率为 37.21%,减少 25.85 个百分点;
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收入为2.36亿元,同比上升 67.26%,毛利率为37.56%,减少 4.16 个百分点。本年度公司营收结构、成本结构均发生较大变化。

请公司:(1)按照产品分类,列示本年度主要确收项目名称、金额、产品描述、合同签订时间、确收条件等信息;(2)结合以上回复,从市场情况、客户需求变动、本年新签订单情况等方面,说明本年度营收结构产生较大变化的原因;(3)按照产品分类,列示近 3 年自制软件销售和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业务营业成本的具体结构,分析成本结构变化、毛利率变动的原因,以及自制软件销售毛利率低于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的合理性。(4)结合以上回复,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明公司本年度营业收入和总成本变动趋势不一致以及本年度大额亏损的原因和

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3)和(4)发表意见。(问询函第 2 条)

一、公司回复

(一)按照产品分类,列示近 3 年自制软件销售和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

务业务营业成本的具体结构,分析成本结构变化、毛利率变动的原因,以及自制

软件销售毛利率低于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的合理性。(问题(3))

公司自制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及技术支持服务的成本主要包含职工薪酬、外

购产品及服务、其他费用。其中,职工薪酬是指负责项目调研、开发、实施、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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