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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3 17:59:45 股吧网页版
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4


证券代码:688234 证券简称:天岳先进 公告编号:2025-048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9,302,72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9,302,72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7 月 14 日(因 2025 年 7 月 12 日为非交
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5 号),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岳先进”)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2,971,105 股,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429,711,044 股,其中限售股 395,953,75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3,757,285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 名,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29,302,726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0.09%。上述股东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触发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
条件,锁定期延长 6 个月至 2025 年 7 月 12 日。

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5 年 7 月 12
日为非交易日,故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宗艳民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如公司首发上市时尚未盈利,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本人不减持于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首发前股份;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第 4 个会计年度和第 5 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发前股份,但仍将遵守本承诺函中的其他承诺。

2、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得提议由上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但若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可豁免遵守本条前述规定。

3、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以下简称“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下同),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4、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5、受限于本承诺函关于锁定期的相关承诺,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6、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但仍将遵守本承诺函中的其他承诺。

7、在遵守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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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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