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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1 16:36:04 股吧网页版
新点软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点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 2025年 6 月 15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新点软件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09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2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4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315.68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2,726.82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1]43391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下列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 基于 AI、大数据的新点应用开发底座 20,968.65 20,968.65

2 下一代智慧招采平台研发项目 22,979.66 22,979.66

3 “放管服”智慧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19,101.00 19,101.00

4 跨区域、跨部门政府数字治理大平台研发项目 20,472.69 20,472.69

5 “聚通用”智慧政府大数据管理平台 18,018.88 18,018.88

6 住建监管服务云平台项目 20,476.76 20,476.76

7 基于新技术的智能化设备及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20,013.94 20,013.94

8 新点软件中央研究院项目一期 70,000.00 50,000.00

9 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37,000.00 37,000.00

10 补充流动资金 60,968.42 60,968.42

合计 310,000.00 290,00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1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
件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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