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持有的上海吉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瞬科技”)100%的股权以及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瞬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吉瞬科技和瞬雷科技 100%的股权。董事会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说明如下:
1、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严格控制本次交易事项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在参与制订、论证本次交易方案等相关环节遵守了保密义务。
3、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各方参与人员均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5、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交易协议中对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公司与各交易相关方沟通时,均告知交易相关方对本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告知其他人员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会对当事人以及本次交易造成严重后果。
综上,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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