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6 15:31:49 股吧网页版
博睿数据: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7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5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的回购股份计划,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2,4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
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减持前述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按市场价格减持不超过 444,000 股的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凯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经 7 名董事全票通过,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的规定及要求,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2024 年 5 月 6 日期间已回
购的部分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回购专户

持股数量 1,028,075股

持股比例 2.3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28,07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44,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44,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7 月 28 日~2025 年 10 月 27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回购股份

拟减持原因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及要求

注: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减持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一)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
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已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二)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出售的原因、目的和方式: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2、出售所得资金的用途及具体使用安排:出售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3、预计出售完成后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