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于2025年5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
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应用性能管理及可观测性(APMO)行业。2024 年,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1.41 亿元,同比增长 16.42%;实现归母净利润-1.15 亿元,同比减少 8.02%。
公司营业收入自 2020 年上市以来持续低于 1.5 亿元,自 2021 年以来持续亏损且金额持续扩
大。公司上市以来前五名客户销售集中度呈下降趋势,2020 年度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为4,263.26 万元,占比 30.63%,且前二名客户销售额超过 1,000 万元;本年度公司对前五名
客户销售额为 2,820.30 万元,占比 20.06%,无客户销售额大于 1,000 万元。
请公司:(1)按照客户所在行业划分,列示近三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行业收入、成本结构变动的原因;(2)列示近三年主要的新增客户名称、所处行业、关联关系、销售金额、合作期限、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等信息,说明公司在客户拓展方面的举措,是否取得预计效果;(3)结合 APMO 市场情况、竞争态势、客户需求、公司平均合同金额等信息,分析公司营业收入持续小于 1.5 亿元的原因及合理性;(4)请公司列示近五年前十大客户名称、销售额、销售产品、是否为新增客户等信息,并说明公司对大客户销售额及占比降低的原因和合理性;(5)说明公司营业收入中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9 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仔细核实是否存在应扣未扣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说明对营业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
【公司回复】
一、按照客户所在行业划分,列示近三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情况,并分析主要客户行业收入、成本结构变动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分为监测服务、软件销售及技术开发服务、系统集成收入以及其他业务,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毛利率情况按客户所在行业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业务类型 行业 占比(%)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占比(%)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占比(%) 收入 成本 毛利率(%)
互联网及软件信息 2,098.55 436.47 79.20 44.28 1,234.76 354.14 71.32 34.16 948.83 290.70 69.3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