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23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作为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电气”或“上市公司”、“公司”)的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业务规模增长合理性。年报显示,(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8 亿元,同比增长 22.23%,实现连续五年增长。分业务看,配电设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1 亿元,同比增长 8.74%,毛利率 24.67%,其中收入主要来源于高低压母线;光伏新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5.02 亿元,同比增长 34.09%,毛利率 7.33%,其中收入主要来源于光伏焊带;储能系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65 亿元,同比增
长 32.68%,毛利率 15.87%。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中,客户 C 和 E 为新进入前五
名的客户。(2)公司内销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安装调试验收单后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调试的产品,取得客户签字确认的发货单后确认收入。出口销售收入的具体确认时点为货物报关,取得货运提单后即确认收入。
请公司:(1)分别说明报告期三大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客户采购需求变动是否匹配,新晋主要客户的背景、合作年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回款是否存在异常;(2)结合主要客户变动、同行业可比公司等情况,说明光伏焊带业务收入变动的合理性;结合在手订单、下游客户需求、产品价格等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末在产品、库存商品同比变动与业务需求是否匹配,
期后结转是否正常;(3)说明公司储能系统产品中自产和外购部分组成,产品附加值如何体现;说明报告期主要客户、合同签订、收入确认模式及金额、毛利率、目前回款进度等情况,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期后回款明显缓慢的原因;说明储能系统业务收入变动及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及原因;(4)说明年审会计师对各业务相关存货的审计程序和核查结果,是否存在异常。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分别说明报告期三大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客户采购需求变动是否匹配,新晋主要客户的背景、合作年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回款是否存在异常
2024 年度,公司三大业务前五大客户及销售、回款等情况如下:
1、配电设备
单位:万元
2024 年 2023 年 合作起 是否新晋客户 2024 年期 截至目前 截至目前
序号 客户名称 变动比例 销售内容 末应收账
销售额 销售额 始时间 及销售变动原因 回款金额¹ 回款率
款余额
新晋客户,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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