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月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制定。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与组织运营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薪酬调整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 10 万元;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中担任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职务薪酬。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职级等具体情况。
第十二条 本薪酬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股权激励计划需另行制定专项方案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经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董事会批准任职当日起计算,由公司统一发放并代扣并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或自愿放弃领取薪酬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由公司董
事会决定减少或不予发放其绩效薪酬或津贴:
(一)经营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实施后,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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