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242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 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
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联系方式:021-68801563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世举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
证券大厦北塔 2206 室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4127号文”批复,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00 元,募集资金 1,0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7,714.8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72,285.17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683 号文”批复,晶科能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89.1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96,810.87 万元。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出具本持续督导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应的工作计划。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人已与晶科能源签订持续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晶科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能源经营情况,对晶科能源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本持续督导期间,晶科能源未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
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本持续督导期间,晶科能源未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
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督导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