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
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或“公司”)于近期收到《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58 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晶科能源已会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持续督导机构”)、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或“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监管问询函》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由于涉及商业敏感信息,公司申请对客户名称、毛利率等数据进行了豁免披露。
1.关于境外业务
根据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业务集中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产品累计销往全球近 200 个国家和地区,2024 年全年海外组件出货占比接近 57.8%,海外销售额占比 68.6%。其中,对欧洲地区、美洲地区、亚太地区、其他
地区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137.02 亿元、224.32 亿元、136.54 亿元、113.60 亿元,毛利
率分别为 7.35%、26.21%、0.23%、24.60%,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13.19 个百分点、增
加 9.10 个百分点、减少 15.64 个百分点、增加 3.51 个百分点。
请公司:(1)分别列示报告期内欧洲地区、美洲地区、亚太地区、其他地区的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所属国家或地区、合作时长、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大客户、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具体内容、销售规模及占比、期末欠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定价政策及毛利率等;(2)结合报告期内各地区销售产品的成本结构、原材料及价格波动情况、主要产品竞争力、地区贸易政策、市场需求变化等,分别分析公司产品在欧洲地区、美洲地区、亚太地区毛利率出现较大变动的具体原因,并说明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
在显著差异;(3)结合境外收入与境外销售相关的第三方数据的验证及匹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出口退税、外管局收汇数据、中信保数据、物流运输费用等,说明境外收入的真实性。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于境外收入函证与走访情况,针对未回函或回函不符合情况,会计师所履行的替代性程序及其有效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问题回复】
一、分别列示报告期内欧洲地区、美洲地区、亚太地区、其他地区的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包括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所属国家或地区、合作时长、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大客户、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销售具体内容、销售规模及占比、期末欠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定价政策及毛利率等
2024 年度,公司境外业务分地区前五大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分地区前五大 所属国家或地区 是否为报告期 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注] 合作时长 新增大客户 定价政策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欧洲地区
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主营业务包含可 法国、比利时、 分销客户,以公司全球销售指导价为基
客户 1 再生能源内的多个核心产业链 瑞士、德国等 自 2022 年起 否 准,结合区域内市场、订单、产品、交 否
期和客户资质等影响因素综合定价
集团总部位于德国,是全球一体化光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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