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披
露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拟以现金方式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约 6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股权收购意向书》签署后,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聘请了专业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调,在此基础上,交易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多次论证和协商,但未能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巧根签署
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截至目前,交易各方未能就本次交易事项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聘请了专业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展开尽调,组织各相关方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论证商讨,与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范围、业绩承诺等事项进行多轮谈判沟通。在筹划本次重组事项过程中,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提示性公告及进展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同时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积极履行信息保密义务。本次交易主要过程如下: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巧根签署
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025 年 4 月 30 日、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根据《股权收购意向书》的约定,该意向书是就本次交易达成的意向性条款,旨在概述最终收购协议中的主要条款,除“保密责任”、“排他条款”、“非约束性”和“适用法律”条款外,对各合约方并不产生强制法律约束力。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各方未就本次交易达成最终方案、未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经友好协商和充分审慎研究,交易各方拟终止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与交易对方确立交易意向以来,公司积极组织交易各方推进本次交易。鉴于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方案、交易价格、交易对方范围、业绩承诺等核心条款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四、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未涉及公司内部审议决策程序。因此,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均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重大资产重组尚未正式实施,各方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合作虽未达成最终目标,标的公司对成都先导的科研实力、专业素养及严谨态度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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