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核查意见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前沿生物”)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178 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前沿生物的持续督导机构,现对《监管问询函》提及的相关问题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问题1 关于主营业务
年报显示,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增长13.32%。其中,
核心产品艾可宁销量 27.14 万支,实现销售收入 1.14 亿元、同比增加 4.05%,
毛利率为 28.99%,较上年增加 2.68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收入 1,159.89万元,包括缬更昔洛韦经销业务收入 1.079.6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 1,000万支注射用 HIV 融合抑制剂项目一期(江苏南京至道路制剂生产基地)已启用。
请公司:(1)说明 2024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合作历史、销售金额、
销售内容及终端销售情况等,并结合主要经销商客户的期末库存量、应收账款余额、实际退换货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以及本期收入确认的时点和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说明公司2024 年自行生产和委托生产两种模式各自对应的生产成本、销售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变动原因,并结合公司在至道路制剂生产基地投入使用后的产能规模、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成本结构等情况,说明自行生产模式下毛利率低于同行业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3)结合现有产能的规划用途、产能利用率和市场需求等,说明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以及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
是否充分。(4)说明缬更昔洛韦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高的原因,并结合公司签
署的缬更昔洛韦经销协议关于经销权对价、经销期限、药品上市许可归属、销
售分成、终端定价机制、产品控制权转移等事项的具体约定,说明相关收入采
用总额法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5)说明公司本期直销模
式收入同比下降 90.72%减少至 87 万元且毛利率由正转负的具体原因。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说明 2024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合作历史、销售金额、销售内
容及终端销售情况等,并结合主要经销商客户的期末库存量、应收账款余额、
实际退换货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经销商压货或期后退货情形,以及本期收入
确认的时点和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2024年公司前五名客户情况
2024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名称、合作历史、销售金额、销售内容等情况
如下:
序 销售金额 占年度销 期末应收
号 客户名称 合作起始时间 (万元) 销售内容 售总额比 账款余额
例(%) (万元)
1 客户 A 2018 年 8 月 3,163.33 产品 A 24.43 1,235.01
2 客户 B 2021 年 3 月 1,303.52 产品 A 10.07 433.89
3 客户 C 2023 年 7 月 1,079.63 产品 B 8.34 -
4 客户 D 2018 年 8 月 932.01 产品 A 7.20 364.25
5 客户 E 2023 年 11 月 876.62 产品 A 6.77 596.35
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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