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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1 17:23:03 股吧网页版
江苏北人: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北人”或“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27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对《问询函》高度重视,会同年审会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本公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鉴于本公告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针对该部分内容进行豁免披露。)
问题 1.关于储能业务。

2023 年公司开展布局储能产品及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业务,2023-2024
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179.06 万元和 8,772.16 万元,收入同比增长 643.99%;
毛利率分别为 34.62%和 8.83%,同比下降 25.79 个百分点,2024 年公司储能
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同时年报披露,储能业务受多重因素影响未达预期,部分已投运项目因终端用能客户经营稳定性不足,导致资产收益未达预期或回款困难,公司已采取撤柜措施。

请公司:(1)区分储能业务模式,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毛利率、结算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收入确认合规性,客户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参保人数少等异常主体;(2)列示撤柜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日期、撤柜日期、销售收入、对应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坏账计提金额及比例,结合撤柜原因,说明未对撤柜客户单项计提坏账的原因,相关收入确认是否合规;(3)具体说明导致储能业务未达预期的
原因,分析 2024 年储能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毛利率大幅下降的合理性,相关资产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回复:

一、公司说明
(1)区分储能业务模式,分别列示前五大客户的名称、关联关系、具体销售内容、销售金额、毛利率、结算模式及收入确认政策,说明收入确认合规性,客户中是否存在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小、参保人数少等异常主体。

(一)公司储能业务模式说明

2023 年,公司基于对新能源行业前景的乐观展望和良好预期,结合公司在智能制造领域的优势和积累,战略规划开展工商业储能业务,同时提出“产品设计—产品制造—项目开发—资产持有—资产运营”一体化的商业模式。具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北人绿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人绿能”)负责产品设计和产品制造,由公司参股公司苏州生利新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生利新能”)负责项目开发和资产运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北人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北人能管”)下设全资项目公司持有资产。公司通过三种路径实现储能产品销售:(1)北人绿能直接向终端用能客户销售产品或服务,终端用能客户自主运营或委托生利新能运营资产;(2)北人绿能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向北人能管的项目公司销售产品,项目公司委托生利新能运营资产,项目公司赚取节能收益。(3)北人绿能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直接向外部资方销售产品,外部资方自主运营或委托生利新能运营资产。

公司储能业务形成收入的模式有以下两种:

1、储能系统销售:如上述路径(1)和(3),由北人绿能向下游客户或外部资方销售储能柜设备,或提供并网投运的储能电站整体解决方案,实现产品和服务收入。路径(3)中外部资方独立开展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不影响公司收入。

2、合同能源管理:如上述路径(2),公司通过项目公司自持储能电站,开展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通过电力峰谷价差获利,并根据与终端用能
客户约定的节能收益分成比例,收取节能服务费,相关收益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储能业务 2023、2024 年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分类 2024 年 占储能业务收入比% 2023 年 占储能业务收入比%

储能系统销售 6,571.99 74.92 973.72 82.58

合同能源管理 2,2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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