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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9 16:59:46 股吧网页版
江苏北人: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名,设董事长 1 人,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独立董事的选聘程序由《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及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根据需要,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休会期间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
(十六)依据公司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行使上述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形成董事会决议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 董事会对购买或出售资产等交易、对外担保、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关联交易等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2、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3、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的10%以上;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超过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交易”包含事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执行。
(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权限为:

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交易,且超过300万元;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权限为:

1、审议批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除由股东会审议之外的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外担保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同时董事会应对被担保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2、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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