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8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一) 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
人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
解聘;
(九) 经董事会授权,代表公司处理对外投资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
作经营、合资经营、借款等在内的经济合同;
(十)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的成交金额低于公司市值的10%;
值低于10%;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
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
低于1,000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于100万元;
6、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7、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下,
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的关联交
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
交易。
第四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
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
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
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力;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
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
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季度、中期以及年度
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
担相应的责任;
(六)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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