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4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4,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袁峰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5 年 10 月 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38.32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361,065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58%
实际回购金额 10,113,405.7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55元/股~36.77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10 月 8 日,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12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4.12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46.05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6 月 7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46.0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8.32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7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202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361,06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回购最高价格 36.7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9.55 元/股(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未超过其成交时点的回购价格上限 46.05 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未超过其成交时点的回购价格上限 24.12 元/股),回购均价 28.01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10,113,405.7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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