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3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2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9/14,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
总经理袁峰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4 年 10 月 8 日~2025 年 10 月 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1,000万元~2,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61,06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9%
累计已回购金额 10,113,405.7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9.55元/股~36.77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及
2024年10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12 元/股
(含),回购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4.12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46.05 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1,0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52,052,000 股的比例为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36.77 元/股,最低价为 19.5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13,405.7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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