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2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辰先生召集
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的议案》
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上海农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上海科创银行、星展银行、花旗银行、浙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宁波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增加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保理、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由上述金融机构为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现有融资额度的基础之上增加提供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增加的融资额度可以公司(包括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房产、机器设备等)为公司向上述机构申请融资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融资额度确定,具体的担保事项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80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不包含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额度。
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 Xu Chen(徐辰)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上述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办理一切银行所要求的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
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005 元/股调整为 26.855 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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