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8 19:10:12 股吧网页版
统联精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9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 年 9 月 4 日、2025 年 9月 5 日、2025
年 9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

2、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询证,截至目前,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3、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事项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
根据其于 2025 年 8 月 9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于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全部盘后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已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减持完毕,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9 日、2025
年 9 月 6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及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2、公司股票交易连续 3 个交易日内(2025 年 9 月 4 日、2025 年 9 月 5 日、
2025 年 9 月 8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30%,股价短期涨幅较大,特别
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3、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