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6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3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0.15 元/股(含)。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 年 7 月 10 日(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0.3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4)。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5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9 日,除权(息)日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0.30/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15 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则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6,755,846×0.15)÷160,241,309≈0.1467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30-0.1467)÷(1+0)≈30.15 元/股(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1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31.6750 万股,约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2.07%;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30.1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65.837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 1.03%。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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