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1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及其职级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职责、权利、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二)实行薪酬水平与公司目标、效益相挂钩的原则;
(三)按绩效考核标准、流程体系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考核与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薪酬调整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固定津贴,具体金额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不在公司领取。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责任,按公司内部《薪酬管理规定》领取薪酬。
第九条 薪酬体系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职级等具体情况。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发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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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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