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第一节 股东 ......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0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1
第七章 监事会 ...... 33
第一节 监事 ...... 33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3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40
第一节 通知 ...... 40
第二节 公告 ...... 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4
第十二章 附则 ...... 44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67550462C)。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于2020年1
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0万股,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AUTEL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RP.,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高新北六道36号彩虹
科技大楼二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183,396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董事会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公司的客户、员工及股东创造真正的、持久
的价值,使企业又好又快、持续地成长,为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电子产品、汽车检测诊断仪
器设备、汽车配件、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设备、计算机及周边设备以及软硬件的技术开发;管理咨询(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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