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6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1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1
第四章 董事会的权限......2
第五章 董事长......5
第六章 董事会会议制度......5
第七章 董事会秘书......7
第八章 附 则......8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
财产,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第三条 董事会应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八条 董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
及上市方案;
(七)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
事项;
(九)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
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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