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5-030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情况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调整无锡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公司注册地址所属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现对公司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由
“无锡市新区科技产业园 93 号-C 地块”变更为“无锡市新吴区科园路 6 号”。
公司注册地址的实际位置未发生变化。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曹新伟女士、朱晋伟先生和秦舒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相关治理制度亦作出相应修订,同时, 免去陈英女士、金云峰先生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事项前,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勤勉 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 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订后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1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定,制订本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区科技产 第五条 公司住所:无锡市新吴区科园
2 业园 93 号-C 地块 路 6 号
邮政编码:214028 邮政编码:214028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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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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