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中补货数百万只后,“顶流”LABUBU热度稍减。
6月21日,香港旺角沿街的潮玩店内,大号LABUBU依旧吸引行人驻足,但在“二级市场”上,LABUBU的价格已较一周前的高点出现大幅回撤。
以近期风头正盛的“前方高能”系列LABUBU为例,据潮玩交易软件“千岛”App显示,6月16日,该系列相关产品的销售均价一度高至2507.04元,但仅一天后,均价就大幅下滑至1881.05元,单日跌幅近25%。截至目前,均价已经下探至867.02元,较最高时跌幅超65%。
此前曾因“3D打印LABUBU”被市场关注的个股也从6月17日开始回调:海正生材(SH688203)在4个交易日内股价下滑近16%,金橙子(SH688291)在6月20日下滑近10%。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刘文杰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3D打印技术对潮玩行业等领域的著作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对于潮玩行业的权利人而言,由于玩具通常是实体物,因此可以考虑为产品添加防伪标识,维持消费市场的信心。”刘文杰说。
LABUBU降温,但有券商称3D打印行业迎来奇点时刻
4月下旬,抢了一夜都没抢到LABUBU新品,代龙(化名)决定退而求其次,用3D打印技术为自己和朋友打印几个LABUBU。
“线下有朋友很喜欢LABUBU,‘拓竹社区’有人上传这个模型,并且火上了热门,于是打(印)了不少出来送人。”提及自己入坑3D打印LABUBU的经历,代龙向记者讲道。
代龙口中的拓竹社区是正式名为“MakerWorld”的3D打印模型平台,该平台由消费级3D打印机厂商拓竹运营,支持用户发现、分享和打印3D模型。
今年以来,像代龙一样因抢不到LABUBU而将目光投向3D打印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
据记者观察,MakerWorld平台上,早在今年1月就已经有用户开始自主上传LABUBU模型。6月中旬以来,随着一众3D打印爱好者下场尝试打印LABUBU,相关模型的数量明显增加。6月13日下午,该平台上LABUBU相关模型共有663个,到了6月22日下午,数量已增至932个。短短9天时间,数量增加了269个。
LABUBU等潮玩的火爆,间接推动了3D打印行业的发展。东吴证券在6月20日发布的研报中称:“3D打印行业迎来奇点时刻。”
“文创、潮玩产业快速发展,消费级3D打印机需求旺盛,用户可以用3D打印机打印DIY潮鞋配饰、潮流玩具,实现原创设计想法。同时,行业龙头公司引领技术变革、构建应用生态,消费级3D打印机效率更高,使用门槛更低。在需求增加、供给加大的背景下,消费级3D打印机有望成为下一个2C(面向消费者)爆款产品,产业有望迎来快速增长。”东吴证券称。
东吴证券引用的数据还显示,2025年5月份,我国3D打印设备产量同比增长40.0%。
资本市场上,6月中旬开始,一批3D打印概念股一度连续上涨。但随着近期LABUBU供需关系缓解,潮玩“二级市场”价格下跌。3D打印相关个股涨势亦暂缓,部分个股已经出现回调。
模型销售、定做加工背后的3D打印乱象
伴随着LABUBU的持续火热,一些电商平台上出现了大量3D打印LABUBU商品。视体积、样式不同,价格也从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6月22日下午,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看到,一款售价84.9元的25厘米高LABUBU模型累计吸引了超3万人浏览、数十人加购;至于体积更小、价格更低的款式,购买人数则更多,一款14厘米高的LABUBU模型,最低到手价格可以低至几元钱,吸引了数百人下单。
除了直接售卖的相关模型,亦有不少3D打印店家推出了定做服务——可根据客户需要的尺寸制作模型。一般而言,25厘米高的LABUBU模型定价在几十元到百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在3D打印LABUBU走红的同时,外界也不乏“此做法是否侵权”的讨论。
刘文杰认为,作为一款玩具,LABUBU具备一定的实用性,也达到了美术作品的标准,因此受著作权保护。对作品进行3D打印,属于受到著作权控制的复制行为,原则上只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才能对LABUBU形象加以复制。如果有商家未经许可,应消费者要求为之提供LABUBU的3D打印服务——也就是将打印出的LABUBU出售给消费者,则其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和发行权。这种行为不但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时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只要是个人使用而不对外传播,比如一个人自行将LABUBU模型数据输入3D打印设备,打印出LABUBU仅供自己赏玩,通常不构成著作权侵权。”刘文杰补充称。
当UGC内容间接成为侵权“帮手”,谁来保护潮玩知识产权?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个人打印LABUBU所需的模型数据往往由其他用户上传而来,此行为本属于用户原创内容(UGC)。
刘文杰表示,未经许可将LABUBU模型上传到网上并供他人下载,该行为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具体而言,该行为构成对著作权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需要强调的是,侵权的成立并不区分行为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也不区分行为人是机构还是个人,所谓“仅供网友交流分享”的上传行为同样要承担侵权责任。
除了上传模型的用户外,刘文杰认为,在上述过程中,用户社区网站属于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同样适用“知情负责”。如果网站工作人员能够注意到网站上有LABUBU模型存在,例如处于网站首页或者其他主要页面等能够被其明显感知的位置,或者网站工作人员对用户上传的LABUBU模型进行了选择、编辑、整理、推荐,或者为其设立专门的排行榜,即构成侵权意义上的明知或应知。
相反,如果网站并无明知或者应知,刘文杰认为则应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即网站应当在收到权利人通知时及时删除通知中所列的具体侵权材料。“此外,如果网站在栏目、服务的设置方面专为上传和下载LABUBU模型而准备,包括以言语、推介技术支持、奖励积分等方式诱导、鼓励网络用户上传LABUBU模型,则会构成教唆侵权。这里,侵权的认定同样与网站营利还是非营利无关。”刘文杰介绍。
“和传统的录音、录像设备一样,3D打印技术既为作品的合法传播提供了新的手段,也为制作侵权复制件提供了便利。不过,3D打印技术可被用于制作侵权复制件,并不意味着应当全面禁止这一技术,因为它还有十分明显的非侵权用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点应在打击利用3D打印技术生产出售侵权复制件的行为、明知这些行为侵权还为之提供实质性帮助的行为——包括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和刑事制裁手段,(这样)也给潜在的违法侵权人造成强大震慑。同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应积极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刘文杰补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