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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7:33:02 股吧网页版
智洋创新: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4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深圳市智洋灵动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智洋灵动”)。
投资金额: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智洋灵动。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布局,智洋灵动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或投资风险等。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围绕公司“人工智能+行业”的发展战略,为进一步补强公司人工智能产品体系,加速公司技术创新及业务版图拓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2,000 万元人民币在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智洋灵动。本次对外投资旨在依托珠三角地区优质产业资源及科研力量,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升级,深化无人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同时,依托智洋灵动,公司将设立深圳研发中心,完善公司多地协同研发体系及跨区域技术联动机制。公司将围绕全球智能技术发展趋势开展深入探索,持续加强具身智能系统、机器人感知与决策、无人机飞行控制与智能化等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公司经营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二)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标的概述

标的名称:深圳市智洋灵动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平山社区平山一路 2 号南山云谷创业园二期 4 栋 212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胡志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智洋灵动已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并通过整合行业优质资源与科研力量,持续推动具身智能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升级,深化无人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和市场布局。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研发与人才体系的建设,并充分发挥技术整合与业务协同效应,推动智能产品线规模化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技术战略与经营发展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使用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该全资子公司设立后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加公司资本开支和现金支出,如智洋灵动实际效益未达预期,则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智洋灵动设立后,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行业供需及市场竞争、经营不达预期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或投资风险等。

公司将密切关注智洋灵动的后续进展情况,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依托前期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提高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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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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