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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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898)
自愿公告
完成回购及注销已购回H股
本公告由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之通函(「该通函」)及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六 月 二 十 七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同意授予本公司董事会购回本公司H股的一般性授权(「H股购回授权」),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及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之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自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二 日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五 日,公 司 於 联 交 所 就 其H股 进 行
了 一 系 列 回 购。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十 九 日,公 司 共 回 购 总 计53,591,700股H股,
约 占 本 公 司 於H股 购 回 授 权 获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类 别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之 日 的 已 发
行 总 股 本 的 约3.7967%及 已 发 行H股 总 股 数 的 约9.8762%。已 使 用 资 金 总 额 为 港 币
1,655,483,980.4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公司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回购的4,887,300股
H股 已 於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九 日 注 销,及 本 公 司 自 二 零 二 四 年 十 二 月 十 七 日 至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回购的37,313,100股H股已於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注销,而本公司自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五日回购的11,391,300股H股
已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六 月 十 九 日 注 销。据 此,本 公 司 的 已 发 行 股 份 数 目 将 进 一 步 减 少
11,391,300股至为1,357,948,412股(其中包括489,040,900股H股和868,907,512股A股)。
承董事会命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李东林
中国,株洲,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李东林;副董事长兼执行董事为尚敬;其他执行董事为徐绍龙;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开国、锺宁桦、林兆丰及冯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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