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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9 19:00:52 股吧网页版
ST帕瓦: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3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的刻制、保管与使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董事会印章、其他印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

(一)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政府部门的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合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计报表等;

(三)财务专用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使用的私章,适用于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对外开具发票、银行票据及其他财务凭证等;

(四)合同专用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签订的无需使用公司公章情形的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董事会印章:适用于以董事会名义出具的公告、报告、文件、函件等;
(六)其他印章:适用于公司经营管理的具体需要,以中心或部门名义出具的通知、报告、证明等。

第四条 印章的形式包括实体印章、电子印章(如有),电子印章须参照物理印章同等管理。

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分工:

(一)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法定代表人印章、财务专用章: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分别指派单独专人,分开管理;

(三)董事会印章:公司董事长或证券事务部负责管理;

(四)其他印章:经公司授权后,由主管中心总监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并接受公司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第七条 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归口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各类印章。

公司所有印章须在公安部门指定地点刻制,并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备案手续。

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的,相关部门须凭借旧印章原样办理更换。

第八条 刻制印章的审批权限:

(一)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公司办公室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刻制;

(二)财务专用章: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经财务总监同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刻制;

(三)董事会印章:公司证券事务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刻制;

(四)其他印章:公司需求中心或部门填写《印章刻制申请单》,经主管中心总监同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刻制。

第九条 印章刻制完毕,公司办公室应将印模交档案室存档,档案室负责将印模录入《公司印鉴明细》,并将该印鉴档案永久保存。

第十条 印模存档后,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书面签发,公司办公室发布印章启用通知。通知应明确发布印章全称、启用日期、启用印模、枚数、适用范围、领取人、保管人等信息,并做好印章领用登记台账。

第十一条 因机构变更或其他原因需废止印章的,公司保管部门逐级申报通过后,及时将印章交由公司办公室收回保管(如被公安部门收回除外)。

公司办公室应将废止印章的相关信息(包括印章名称、废止原因、废止时间
等)书面通知各有关部门,必要时发布印章废止公告,并录入《印章作废登记台账》。

第十二条 废止印章原则上不再启用。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启用的,应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部门级印章的废止和重新启用,须逐级审批至总经理;公司级印章的废止和重新启用,须逐级审批至董事长。

第十三条 废止印章由公司办公室保存 1 年,期满后在征求原使用部门意见
的基础上,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再行处理。

按照法律法规,如废止印章须交由执法机关及时销毁的,经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同意后,公司办公室交由执法机关执行销毁,建立上交、销毁的文件档案,并报送档案室存档、备查。销毁的印章必须留有印模。

第三章 印章的领取与保管

第十四条 公司各类印章分别由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主管中心总监或具体责任人负责领取,按照“审用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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