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实生物”)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的员工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订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
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能否行权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行权批次及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业绩考核目标 C
行权期
核年度
行权比例 100% 行权比例 90% 行权比例 80%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第一个 2025 1、2025 年营业收入 1、2025 年营业收入 1、2025 年营业收入不
行权期 年 不低于 24 亿元; 不低于 23 亿元; 低于 22 亿元;
2.、以 2024 年为基数, 2、以 2024 年为基数, 2、以 2024 年为基数,
2025年净利润减亏比 2025 年净利润减亏比 2025 年净利润减亏比
例不低于 29% 例不低于 27% 例不低于 25%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2025-2026 年,累 1、2025-2026 年,累 1、2025-2026 年,累
第二个 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4 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52 计营业收入不低于 50
2026 亿元; 亿元; 亿元;
行权期 年
2、以 2024 年为基数, 2、以 2024 年为基数, 2、以 2024 年为基数,
2026年净利润减亏比 2026 年净利润减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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