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16:16:08 股吧网页版
亚虹医药: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经营及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
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
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
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委托
理财,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
证等衍生产品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
第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严格遵
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中关于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及管理的各项规定,科学、合
理地决策和实施公司有关重大经营与投资事宜。

第五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按照公司对外担保制度执行。经营投资事项
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第二章 决策权限及程序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一)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
方可实施: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
上;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3)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
公司市值的 50%以上;

(4)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
上,且超过 5,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的 50%以上,且超过 500 万元;

(6)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超过 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与评估,提供项目可行性分析资料及有关其他资料向总经理进行报告,并按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对外投资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
实施: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2) 交易的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的 10%以上;

(3) 交易标的(如股权)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
司市值的 10%以上;

(4)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
且超过 1,000 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的 10%以上,且超过 100 万元;

(6) 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超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