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5-065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所
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36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1,427,978,097 股的
0.0252%。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6.67 元/股。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 3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调动离任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同意按照授予价格 6.67元/股对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6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韩郑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至 10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47)
(四)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五)2024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五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六)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按照授予价格 6.67 元/股对 3 名离职
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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