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与,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方式征求了员工意见,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