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专项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2)。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0%。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需以 18.31 元/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98,000 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合规、有效,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