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 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步
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5号),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832,20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8.0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64,999,940.36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390,694.0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6,609,246.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5〕3-45 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子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设立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常州步科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步科”)作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 45,660.9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以实际转出日的金额为准)向常州步科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常州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需求,分批或一次性向常州步科提供借款,上述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为强化募集资金监管,公司董事会批准常州步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常州步科电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专户用途
上海步科自动化 宁波银行股份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86021110001155820 项目
分行
常州步科电机 广发银行股份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深圳 9550889900016303589 项目
分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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