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0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09901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7 2025/7/18 2025/7/18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3. 分配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共计 8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93.4575万股。
2025 年 6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有方科技: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公司新增股份 93.4575 万股,并于 2025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91,994,495 增加至 92,929,070 股。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0,250 股。
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完成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
92,929,070 股减少至 92,908,820 股。
基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每股分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92,908,82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9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198,902.27元。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7/17 2025/7/18 2025/7/18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无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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