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157 证券简称:松井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井股份”)于 2025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24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64)。
3、2024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松井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5)。
4、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人员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离职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9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2、公司层面业绩未达到考核目标
根据《激励计划》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需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1、以2023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上述“营业收入”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依据,
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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