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华强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8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620.62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7.5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1,282.4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1,215.08 万元。以上募集
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全部到位,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1-10041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议案》和《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长江保荐,同意公司与长江保荐、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披露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 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新型核生化应急救援防护装备产业化生产基地项目 38,753.84
2 新型核生化防护基础材料研发平台建设项目 33,993.51
3 信息化(数据驱动的智能企业)建设项目 9,920.00
4 新型给药装置及包装材料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39,752.65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6 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7,800.00
7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的超募资金 10,995.08
合计 281,215.08
二、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等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可在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