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微导纳米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04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17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 11,700,000 张(1,170,000 手)。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7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078,396.2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58,921,603.78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中兴华验字(2025)第 430011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
额 额
1 半导体薄膜沉积设备智能 67,000.00 64,280.00 64,280.00
化工厂建设项目
2 研发实验室扩建项目 43,000.00 22,720.00 22,72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28,892.16
合计 140,000.00 117,000.00 115,892.16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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