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投资人共同收购新港海岸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杰华特”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与厦门建达信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建达合伙”)和厦门汇杰佳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杰合伙”)共同购买新港海岸(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港海岸”、“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的部分股权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建达合伙、汇杰合伙共同购买新港海岸的部分股权。公司、建达合伙、汇杰合伙拟与新港海岸的 16名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合计转让持有的标的公司 66.2484%的股份,受让价格合计为 41,796.56 万元。其中杰华特拟以 12,618.18 万元受让新港海岸20%的股份,建达合伙拟以 24,178.38 万元受让新港海岸 38.3233%的股份,汇杰合伙拟以 5,000 万元受让新港海岸 7.9251%的股份。本次交易前后股权架构图如下图,具体购买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之“(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交易前新港海岸股权架构图
新港海岸团队持股平台、战略及财务投资人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交易标的概况”之“3、交易标的具体信息”之“2)股权结构”。
交易后新港海岸股权架构图
注:以上持股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新港海岸合计 35.3677%股权,此外,杰华特将向目标公司委派 1 名董事,占其整体董事席位的七分之一。根据股东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系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新港海岸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控制新港海岸。
2、本次交易除公司外其余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厦门建达信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8月,公司与上海仟汇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票集团有限公司和厦门建达坤裕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建达合伙,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7,590万元,占出资比例为29.7647%。建达合伙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性质
1 厦门建达坤裕投资有限 100 0.3922%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
公司 合伙人
2 上海仟汇官企业管理合 100 0.3922% 普通合伙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龙票集团有限公司 17,710 69.4510% 有限合伙人
4 杰华特 7,590 29.7647% 有限合伙人
合计 25,500 100% /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建达合伙的合伙人尚未实缴。
厦门建达坤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19年6月12日,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嵩屿南二路99号1303室之368,法定代表人汪欢欢,注册资本1,050万元。经营范围为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股东建信国贸(厦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上海仟汇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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