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年度)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零二五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广发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广发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利扬转债”,债券代码:118048,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于2025年7月8日披露的《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扬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停复牌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获批文件和获批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利扬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
利扬转债。
(三)债券代码
118048。
(四)债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2亿元。
(六)发行数量
520.00万张。
(七)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八)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4年7月2日至2030年7月1日。
(九)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5%。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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