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5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5-033
转债代码:118048 转债简称:利扬转债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扬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 年 7 月 2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 年 7 月 2 日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5年7 月2日开始支付自 2024年 7月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 号)同意注册,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30 年 7 月 1 日。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利率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8%、第四年 1.5%、第五年 2.0%、
第六年 2.5%。
(二)可转债上市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94 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为“利扬
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48”。
(三)可转债转股日期及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扬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6.13 元/股,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4 年 7 月 8 日)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2025 年 1 月 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30 年 7 月 1 日)止(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本次付息方案
(一)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利扬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二)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利扬转债”付息第一年,计息期
间为 2024 年 7 月 2 日至 2025 年 7 月 1 日。本期可转债的年度票面利率为 0.20%
(含税),即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0.20 元(含税)。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三、付息债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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