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4 15:52:43 股吧网页版
利扬芯片: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5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二零二五年六月

重要声明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扬芯片”“发行人”或“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1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4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和披露的核查情况、专项账户运作与核查情况......7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10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及能力分析......11
第七章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2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3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4
第十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5
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6第十二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
对措施及相应成效......17

第一章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二、获批文件和获批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66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20.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期限6年。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利扬转债,债券代码:118048

2、发行规模:人民币5.2亿元

3、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自2024年7月2日至2030年7月1日

4、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2%,第二年为0.4%,第三年为0.8%,第四年为1.5%,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5%

5、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6、起息日: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4年7月2日

7、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8、特殊权利条款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未执行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

9、信用级别(主体和债券的评级):A+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东城利扬芯片集成电路测试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12、债券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广发证券作为利扬芯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广发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与本息偿付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2024年度,广发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