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55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
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3.00 元/股,该价格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
月是否减持尚不确定,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提请终止本次回
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予以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同庆先生提议使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8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公司将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
上述回购股份提议时间、程序、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8/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6/17 董事长、总经理王同庆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73.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289,017股~578,034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08%~0.16%
(一) 回购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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