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46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3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收到了国资监管部门对本次激励计划备案同意的
批复,并于 2023 年 5 月 9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全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 年 5 月 9 日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与第一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人员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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