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5-044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55元
每股转增0.49股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7/2 2025/7/3 2025/7/3 2025/7/3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20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0 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拟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36,724,893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513,031 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236,211,862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129,916,524.10 元(含税),拟转增 115,743,812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352,468,705 股(具体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36,211,862×0.55)÷236,724,893≈0.54881 元(保留五位小数)
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总股本=(236,211,862×0.49)÷236,724,893≈0.48894 股(保留五位小数)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4881)÷(1+0.48894)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7/2 2025/7/3 2025/7/3 2025/7/3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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