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88119 证券简称:中钢洛耐 公告编号:2025-033
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本诉被告,反诉原告)。
涉案金额:14,934,292.41 元。
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将本案所涉损失
11,335,072.67 元 计 提 计 入 2023 年 损 益 , 预 计 对 2025 年 损 益 的 影 响 为
3,599,219.74 元。因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截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预计该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内蒙古亿维玻璃纤维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赔偿各项损失暂计 37,818,228.21 元,并判令公司承担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
2022 年 6 月 14 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0)内 04 民初 97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4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内
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案件受理费缴纳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2024)内民终 201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
书》【(2024)内 04 民初 25 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对案件重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5 年 4 月 29 日,
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4)内 04
民初 25 号】之二)。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中级人民法
院的《缴纳上诉费通知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诉讼进展情况
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
【(2025)内民终 1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251,430.97 元,由内蒙古亿维玻璃纤维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16,947.49 元,由中钢洛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134,483.48 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公司已将本案所涉损失11,335,072.67 元计提计入 2023年损益,预计对 2025 年的损益影响为 3,599,219.74 元。因本次诉讼尚未执行,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执行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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