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5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5.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63.76万股的1.58%。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5.5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1,563.76 万股的 1.58%。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上激励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325 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2867 人)的 11.33%。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
3、业务骨干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以上激励对象包括外籍人员,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基因测序上游行业国内市场需求不断增长,行业人才竞争日益激烈,高端技术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和保持竞争力的原动力。外籍激励对象在公司核心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在公司的技术研发和创新、海外市场拓展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持续创新能力、提升海外市场占有率做出重要贡献。通过本激励计划将更加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从而有助于公司长远发展。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 获授数量占 获授数量占
序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授予限制性 本激励计划
号 股) 股票总数的 公告日股本
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余德健 中国 董事、总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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