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5-04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发出补充通知,增加会议议
案。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因公务不便主持,与会董事一致推举董事牟峰先生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为确保股权激励有效性,新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所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的公
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余德健先生、谢伟伟女士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议,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所涉内容将作出修订,为确保股权激励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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